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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 知

【字体: 】【2012-7-18】 【作者/来源 liubingyue】 【阅读: 次】 【关 闭

界教办[2012]43

 

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学(含民办):

为做好2012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及阜阳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人数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中招录取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市高中阶段计划招收普通高中3920人(普通高中计划见附表1),中职类学校招生4200人。

二、志愿卡填报和建档

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志愿填报与建档工作定于76日至712日进行,具体要求:

(一)分数线划分:严格按照考生分数,根据各类招生学校情况,分别划定示范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含民办)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参考分数线,见附表1),并统一向社会发布。不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变动。

(二)各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普通高中建档学生名单,并建立学生档案,所有表格要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档案材料应与档案袋目录一致。

(三)非定向生和非特长生由考生本人根据各招生学校划定的计划内、计划外分数线,结合自己的考试分数,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志愿卡上依次填报志愿,经家长(监护人)签名后(严禁他人替签)在规定时间内交给毕业学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可到招生学校咨询联系,各招生学校应在校内设置咨询台和咨询电话,以方便考生填报志愿。今年的志愿填报仍实行“一卡制”,为确保建档考生都有学上,各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确保考生无干扰独立填写志愿。

  (四)时间要求

176日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条发到各校后,各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分数条要发给每个考生,任何人不得截留和代替保管考生分数条。

2、查分:考生成绩有疑问,可以校为单位申请到教研室查分,查分申报时间77日下午6时截止,过时不再受理。79日在教育局宣传栏公布查分结果。

376日各校到招生办公室领取中考考生志愿卡和中考指南等;77日至710日各校将填好的志愿卡交到招生办进行机器读卡。同时并领取考生志愿校对表,经考生核对无误(如有错误考生可用红笔进行更正),确认签名;712日下午6时前结束所有考生的读卡和校对志愿工作。

476日各校到基础教育股领取普通高中建档材料;报考五年高职及中专技校的考生,以校为单位到招生办领取建档材料。报考中职的考生,以校为单位到职教股领取建档材料。无论考生是报考那一类学校,各校都要指导考生完善档案资料(包括体检表),认真填写档案袋封面。档案封面所填志愿与志愿卡上的志愿必须一致。考生档案袋封面要贴分数条,加盖学校公章。

5、所有考生档案交档截止时间为712日下午6:00。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档案交基础教育股(定向生和特长生档案要分开上交),报考五年制高职、中专、技工考生档案交招生办公室,报考中职类考生档案交职教股。

三、志愿设置及填涂要求

1、普通高中类:设省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民办)高中两个系列。其中省市级示范高中系列分别设5个计划内和择校计10个志愿栏供学生选择,一般(民办)高中系列分别设3个计划内和择校计6个志愿栏供学生选择,另设4个县域内、外的服从志愿供学生选择。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根据自己的分数填报不同类型学校的计划内、择校或二者兼报。在录取时,采取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公办后民办学校的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的定向生、特长生不填涂志愿卡。

2、高职中专类:设2个批次、4个志愿。五年制高职设2个志愿,三年制普通中专设2个志愿。

3、职高技工类:设3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国家、省、市重点职高;第二批次为一般职高;第三批次为技工学校。

4、志愿卡填涂要求:(1)每人仅限填涂一张卡,超过一张者无效;(2)此卡由考生本人在填涂区用2B铅笔填涂,将选中项涂满涂黑,黑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3)服从栏涂黑表示服从,不涂表示不服从;(4)高中择校生[F]涂黑表示服从该校择校录取,不涂表示不服从。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慎报择校;(5)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职中、技校,五年制高职可兼报三年制中专、职中、技校,但技校不得兼报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职中。

四、录取

1普通高中部分计划内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

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今年继续实行示范普通高中部分计划内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阜阳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示范普通高中要拿出70%的计划内指标,依据办学水平等因素定向分解到所有普通初中,并向农村薄弱初中倾斜(定向生分配表见附件2)。实行从高分到底分依次分校择优录取,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对有考生达到示范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分数线的初中,在计划内正招分数线城市下降40分,农村下降50分录取,分数线下降后,仍完不成定向计划的,该定向指标收回,收回的定向指标由教育局面向全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无一人达到界首一中计划内录取分数线的薄弱初中,中考报名人数超过100人的定向2人,报名人数不足100人,定向1人。此类定向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设保底线。在计划内统招录取时,所有初中不留空白点,严格实行无缝覆盖。

定向招生录取对象必须是该校学区内连续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历届生、补办学籍、中途转学、休学的学生一律不享受定向招生政策。

定向生的确定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定向生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定向招生政策确定符合定向条件的学生名单,并于77日前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定向招生政策、学生姓名、准考证号、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考生分数、所在班级、照片、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教育局将派人到各校督查。

定向生要填写“考生资格保证书”,必须有学生本人、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亲自签字,表格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学校留一份,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一份。

对经公示合格的学生,各校务必在710日之前将学生的档案(登记表、体检表、定向资格保证书、学籍表原件)、定向生花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教育局在网上公示。定向生档案资料的审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对学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2、关于计划外招生录取问题

根据国家关于允许普通高中招收适量择校生的有关政策,对近几年克服困难,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积极扩大招生规模的学校,今年仍允许其在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后,适量招收部分择校生。但所招择校生数不得超过学校实际招生总数的16.7%,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择校生比例,不得随意降低分数而提高择校费。

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学校招收挂靠生,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关于民办高中招生录取。

民办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要加强管理,与非示范普通高中同等对待。民办高中应在全市区域内招生,不得擅自录取无档案考生。跨行政区招生的,要向生源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批。

4、关于特长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要按照《关于阜阳市2012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计划内特长生考试成绩要达到该校计划外招生录取分数线。若考生被录取为计划外特长生,其考试成绩应在该校计划外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内划定。

5、关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阜阳市2011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

6、录取时间、层次安排:

1)示范高中录取。

时间安排:719日下午投档、阅档、录取、审批,725日下午录取结束。

录取层次:第一层次示范高中计划内非定向生;第二层次为示范高中计划内定向生和特长生;第三层次为示范高中计划外生。

2)一般高中(含民办)录取:

时间安排:726日投档、阅档、审批,727日下午录取结束。

补录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

在以上几个批次的录取中,定向生、特长生实行定校定额制,各招生学校之间不互相交叉,考生只填报1个学校的定向志愿。非定向生按照各招生学校先计划内后计划外的录取方式,依照考生在志愿卡上所填志愿,根据各校的招生数量,从高分到低分,额满为止进行录取。

7、五年制高职由省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职业高中不设最低控制线录取。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728日录取,职业高中81日录取,技校85日录取,补录工作安排在9月下旬进行。

五、录取原则

1、根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内、计划外、定向生、特长生招生任务,按照考生所填志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示范高中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关的规定之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政策性加分由基础教育股严格按照加分条件,认真把关,收缴考生原始证件交阜阳教育局审核公示后加分。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分数或等级面前校校平等、人人平等,任何学校不得对本校初中部或协作学校(初中)的考生给予任何形式的加分照顾和许诺。对伪造加分凭据、不符合加分条件而认定为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私自许诺放宽招生标准的,除由教育局取消其已加分数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招生纪律

1、各校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数量、录取批次、计划内、计划外、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及完成任务情况,做到规范透明、公平公正、阳光操作。除定向生外,凡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得审批、录取。

2、要净化招生环境,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市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学生的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和志愿卡属于私人物品,严禁扣留学生的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其成绩通知单必须交给考生本人,严禁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卡。对不让考生本人填涂志愿卡或不经考生同意私自改涂或强迫考生改涂志愿卡的,考生有权举报。经教育局查实后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根据考生志愿,严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审查录取。考生档案和志愿是录取的依据。对符合建档条件而不给考生建档或不提供考生档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类别进行录取,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理招生,杜绝违规招生。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简章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允许各高中学校进入初中学校宣传。对隐瞒欺骗、违规操作、干扰破坏正常招生秩序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5、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必须持阜阳市教育局基教科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擅自另选他校就读或学校私自接纳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准参加高中学业统一考试、不给予学分认定,不给予综合素质评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和招生学校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除对有关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阜阳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前,任何学校及其校内机构不得擅自印发任何形式的高中录取通知书,或提前通知考生到校报名、缴费、开学、就读。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4822110 4813203 

 

附件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doc

附件2:普通高中招生计划.doc

附件3:普通高中定向考生资格保证书.doc

附件4:2012年界首市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定向考生资格审查公示表.doc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办单位:界首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界首市教育局电教馆 电话:0558-4815169 传真:0558-481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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