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率先发展!
1、负责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各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检查指导全市各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安全工作。3、积极宣传、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落实职教、成教发展目标,促进普、职、成教育协调发展。4、负责民办学校的申报工作。5、合理安排职业初中、综合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6、负责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毕业证核发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朱祥东 4813503